周镇远案移送检察院后,进入了司法程序。陈栩的工作重心回到了日常的检验鉴定上,但“沈薇”这个名字,以及那个被剥走的“远”字纹身,时常会在他脑海中闪过。直到一个月后,法院开庭审理的前夕,关于沈薇头颅的最后处理事宜,再次摆到了他的面前。
根据司法程序,作为关键证据的沈薇头颅,在完成所有检验和庭审质证后,应发还家属安葬。沈大山之前来认领时,只带走了骨灰和遗物,头颅因需要作为证据暂时保留。现在,庭审在即,之后便可归还。
谢振国将这件事交给了陈栩负责:“小陈,你一直跟这个案子,对死者情况最了解。沈薇的头颅……你处理一下,尽量恢复得好一些,然后联系她哥哥,看看是过来取,还是我们帮忙寄送回去。毕竟……让人家入土为安,有个全尸,也是我们最后能做的。”
陈栩明白谢局的意思。沈薇的头颅在被发现时,已经高度腐败,面目难辨。虽然经过必要的防腐处理,但直接交给家属,冲击力太大。他需要尽可能地进行面部复原,让逝者看起来更安详,给生者最后一点慰藉。
这不是他的专长,但他愿意尽力一试。他查阅了相关文献,请教了省厅一位有经验的法医人类学专家,利用石膏、蜡、以及特殊的塑形材料,根据沈薇头颅的骨骼结构、年龄特征,并结合她生前照片(从沈大山那里得到的一张多年前的模糊小照)和同行描述的气质,开始了小心翼翼的复原工作。
这工作比解剖更需耐心和“艺术感”。他花了整整三天时间,在法医室无影灯下,一点一点地填补、塑形、修饰。当最终完成时,呈现在他面前的,是一张苍白但五官清晰、神态平静的年轻女性面容。眉眼间依稀能看出沈大山提供的旧照影子,也符合人们对那个痴情又不幸女子的想象。陈栩给她梳理了简单的假发,让她看起来更加自然。
他拍了照片,通过信件寄给了沈大山,并附上说明和选项:可以来本市领取,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安排,将头颅与之前火化的骨灰一同妥善运送回其老家安葬。
一周后,沈大山回信了。信纸上字迹歪斜但认真,表达了对公安机关的深深感谢,并表示家中老母年事已高,经不起再次长途奔波和刺激,恳请公安局帮忙,将妹妹的遗体完整运回,他们会在家乡妥善安葬。随信还寄来了一点微薄的路费。
谢振国看了信,叹了口气,自己掏腰包补贴了不够的部分,安排了两名可靠的民警,专门负责此事。一个简单的木匣,里面妥善安置着沈薇的骨灰盒和经过复原、用特殊容器保存的头颅,由两名民警护送,再次踏上了前往川省山区的旅程。
又过了半个月,护送遗体的民警返回,带来了沈大山一家安葬沈薇的照片。在一个背靠青山、面对小溪的简单坟茔前,沈大山和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妇人(沈薇的母亲)跪在地上焚烧纸钱,老妇人哭得几乎昏厥,沈大山则红着眼眶,搀扶着母亲。照片背景是苍茫的远山和灰蒙蒙的天空,充满了一种哀伤却又终于落定的宁静。
民警转述了沈大山的话:坟地是他精心选的,风景好,安静。妹妹漂泊十年,受苦了,现在回家了,可以好好歇歇了。他还再三感谢公安局,说妹妹能全尸下葬,是他们一家最大的安慰。
看着照片,听着转述,陈栩心中那块关于此案最后的石头,似乎也轻轻放下了。尽管悲剧无法挽回,但正义得以伸张,逝者得以安息,生者得以告慰,这或许就是他们这些执法者,在冰冷的法律条文和严谨的技术操作之外,所能传递的最后一丝温度。
他将照片和沈大山的感谢信,一起归档到了“沈薇案”的卷宗里。这个厚厚的卷宗,记录了一个年轻生命的陨落,一个扭曲灵魂的毁灭,也记录了一群警察为追寻真相所付出的努力,以及技术、理性、人文关怀在其中的交织。
不久后,周镇远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周镇远当庭表示不上诉。据说他在最后陈述时,没有为自己辩解,只是喃喃地重复了几句“我对不起小兰”,然后便陷入了长久的沉默。等待他的,将是法律的终极制裁。
尘埃落定。市局恢复了往日的忙碌,新的案件不断发生。但“精神病院大衣碎尸案”的故事,却在民间不胫而走,尤其是在柳林乡一带。只是,在口耳相传中,故事逐渐变了味,离真相越来越远。
陈栩有一次去那边派出所交流,就听到几个老百姓在茶馆里绘声绘色地讲:“知道吗?前阵子那边地里闹鬼!一个穿红衣服的女鬼,没有头,天天夜里在田埂上晃悠,找她的头!为啥?因为被一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给害了,头都砍没了!那疯子还穿着病号服,随地撒尿,吓死个人!”
讲述者煞有介事,听者啧啧称奇,面露恐惧。陈栩听了,只能无奈地摇头苦笑。科学的侦查、复杂的案情、深刻的人性悲剧,在传播中,最终被简化、扭曲成了猎奇恐怖的“山村老尸”鬼故事。这或许也是另一种形式的“相由心生”——人们更愿意相信和传播那些刺激、简单、符合某种神秘想象的情节,而非沉重、复杂、需要理性思考的真相。
然而,对于陈栩和他的同事们而言,真相已然查明,责任已然尽到。至于传说如何演变,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了。他们能做的,就是坚守自己的岗位,用下一次更迅速、更精准的破案,去不断证明:这世上最可怕的,从来不是虚无缥缈的鬼怪,而是真实存在的人心险恶与认知迷雾。而破除迷雾的,唯有不懈的求索与理性的光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