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章 一粒砂石,逆转推理定乾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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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述站在投影屏幕前,白衬衫的领口扣得一丝不苟,眼下有淡淡的青黑,但眼神清澈锐利,不见疲惫。他面前没有厚厚的报告,只有一台连接着投影的笔记本电脑。
“各位领导,同事,”秦述开口,声音平稳,清晰地传到会议室每个角落,“关于‘4.15龙湾水库浮尸案’,即张天佑死亡案,在关键物证意外缺失、三名嫌疑人供词矛盾的情况下,我将抛开所有主观供述,仅依据尸体检验所见、现场固定痕迹及照片,进行纯粹的物证逻辑推演,试图还原张天佑死亡的客观过程。”
他操作电脑,第一张图片出现:死者全身概貌,重点标注左大腿环形切口。“死者张天佑,男性,36岁。体表最引人注目的,是左大腿根部死后形成的环形切割伤,显示有人曾试图分尸,未果。”
第二张图:死者头面部及双臂伤痕特写。“头部左额顶三处点状挫伤,双臂条状皮下出血。根据形态,分别符合小型钝器(如花锄尖端)打击和柔软带状物(如皮带)抽打所致。但均非致命伤。”
第三张图,也是秦述放大的第一张图:枕部挫裂创及嵌着的砂石特写。“真正的致命伤在此:枕部偏右严重挫裂创,伴有颅骨凹陷性、粉碎性骨折,颅内大面积出血。创口内嵌有数粒棱角分明的细小砂石。此为典型的减速运动所致对冲性损伤,即后仰摔倒,枕部撞击硬质凸起物。”
他切换到现场——张家花田杂物间的内部照片。“案发第一现场,杂物间。地面为铺设碎石的土地。” 一张地面碎石的特写,与枕部砂石的照片并列。“岩性初步目视比对高度相似。环境条件吻合。”
接着,是窗台及墙面赤足印、手印的痕迹照片,以及窗栏锈蚀刮擦痕的特写。“北墙高约两米处有窗,窗栏锈蚀。窗台下方墙面及窗台边缘,发现新鲜赤足蹬踏及手部抓握痕迹。窗栏有新鲜摩擦痕,刮下微量铁锈及纤维。”
秦述放出死者双手指甲缝物质的显微照片和元素分析(这部分报告未被盗):“死者指甲缝内检出三氧化二铁(铁锈主要成分)及硅酸盐颗粒(与砂石、尘土成分吻合),指尖皮肤有细小划伤。与现场窗栏锈蚀、摩擦及地面环境相符。”
然后,是死者背部尸斑压痕的高清特写,与地面碎石形态的对比图。“死者背部尸斑可见类圆形压痕,分布与仰卧姿态承重部位吻合。其形态、大小、分布疏密,与现场碎石地面凸起石块的特征,存在高度关联性。这表明,死者死后未被移动前,曾长时间仰卧于该碎石地面之上。”
他停顿了一下,让与会者消化这些信息。“注意,是‘死后未被移动前’。如果是杀人后匆忙分尸、抛尸,凶手通常不会让尸体在作案现场长时间停留,更不会任由其保持仰卧姿态在粗糙地面上形成如此特征的压痕。这不符合抛尸前的心理和行为逻辑。”
会议室里鸦雀无声,所有人都紧盯着屏幕。
秦述继续,调出死者胃内容物检验报告(显示空虚)和现场发现的破碗照片。“死者胃内空虚,现场发现用于盛放食物饮水的破碗。结合背部压痕,提示死者死前在此处停留时间较长,处于被断绝正常饮食的状态。”
接着是死者赤裸和头发凌乱的照片。“死者全身赤裸,头发被用非专业工具胡乱剪短。这并非抛尸或分尸的必要步骤,更可能是一种带有羞辱、惩罚性质的附加行为。”
所有的物证图片像拼图一样铺满屏幕。秦述开始将它们串联起来。
“基于以上客观物证,我们可以尝试重建张天佑生命最后阶段的过程:”
“第一步:因某种激烈冲突(现由张秋萍供述,与死者对其强奸有关),张天佑被其大姐张秋萍囚禁于花田杂物间。他被剪去头发、剥去衣物,作为一种侮辱性惩罚。饮食被严格控制,仅维持基本生存。”
“第二步:在此期间,可能出于‘惩戒’目的,其兄张建军、张建业曾分别使用花锄、皮带对张天佑进行过殴打,造成其头顶点状伤和双臂皮下出血。但这并非致命行为。”
“第三步:被囚禁数日后,张天佑可能无法忍受,或寻求逃生机会。他赤身裸体,试图攀爬杂物间北墙高窗。现场痕迹显示,他赤足蹬踏墙面,双手抓握锈蚀窗栏,用力向上。”
“第四步:在攀爬过程中,可能因窗栏湿滑锈蚀、体力不支、脚下打滑,或因为情绪紧张慌乱,他失手从约两米高处向后仰摔下来。”
秦述调出一张根据现场尺寸和痕迹位置绘制的简单示意图,模拟了坠落轨迹和撞击点。“后仰坠落,枕部直接撞击地面坚硬的、棱角分明的碎石块。巨大的冲击力导致枕部严重颅脑损伤,当场或短时间内死亡。”
“第五步:张天佑死亡后,遗体保持仰卧姿势,躺在碎石地面上,直至尸斑稳定,在背部形成特征性压痕。”
“第六步:其兄张建军、张建业(可能先后,也可能同时)发现张天佑死亡。他们根据现场情况(有血迹、弟弟赤身死亡、之前自己曾动手殴打过),可能误以为自己的‘惩戒’导致了弟弟死亡,或至少认为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同时,他们深知‘囚禁亲弟致其死亡’这一事实的严重性,以及对家族声誉、尤其是对大姐的毁灭性打击。”
“第七步:为掩盖‘囚禁’和‘可能因惩戒引发意外’的真相,保护大姐和家庭,兄弟二人商议后,决定伪造杀人抛尸现场。他们尝试分尸以方便抛尸并制造‘凶杀’假象,但因工具不趁手且心理压力巨大,只完成了大腿皮肉的环形切割,未能断骨,于是放弃。之后,他们可能借助大姐知情或提供的车辆(小卡车),将尸体运至龙湾水库抛尸,制造死者失踪或被外人杀害的假象。”
“第八步:当警方通过Y库排查到张家,并发现尸体后,兄弟二人误以为事情败露,出于保护对方和保护家庭(特别是大姐)的目的,争相自首,编造了‘自己杀人’的虚假供词,试图独自承担罪责。而大姐张秋萍,在得知弟弟死后,本就因自身遭遇和囚禁行为而深陷痛苦与罪恶感,又见两个弟弟为‘保护她’而顶罪,便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,也出面自首,试图承担一切,导致‘三凶夺罪’的离奇局面。”
秦述的叙述清晰、冷静,每一步都有相应的物证或痕迹作为支撑。当最后一张图——那张汇聚了所有关键物证和推演路径的逻辑关系图——完整呈现在屏幕上时,会议室里陷入了长久的寂静。
没有口供的干扰,纯粹由物证牵引出的这个故事,逻辑严密,解释了所有矛盾点:为什么有三种不同杀人方式的供词(因为他们确实都动过手,但都不是致命伤);为什么都承认分尸抛尸(因为他们确实做了);为什么互相矛盾又争相顶罪(因为亲情、误解和共同的隐瞒目的);为什么死者呈现那种奇特状态(囚禁、侮辱、攀爬、意外坠落)。
甚至连证物被盗,似乎也有了某种阴郁的解释——或许有人(未必是张家兄妹,可能是其他关联方)害怕这些物证最终指向那个“意外”的、却可能引发更复杂伦理和法律评判的结论,试图干扰调查。
良久,钟卫东长长地吐出一口气,率先打破了沉默:“所以,真相是……张天佑在被囚禁期间,自行攀窗逃生时,意外坠落死亡。他的哥哥们误以为自己有责,并试图掩盖囚禁事实,因而伪造现场、抛尸并顶罪。大姐则是悲剧的源头和后续顶罪链条的推动者。”
秦述点头:“根据现有客观物证,这是唯一能无矛盾解释所有疑点的推论。张天佑的强奸行为是严重犯罪,其被囚禁可视为非法拘禁。但其死亡本身,更符合意外事件的特征。张建军、张建业的殴打行为涉嫌故意伤害,其后期的分尸、抛尸、伪造现场、提供虚假证言,涉嫌侮辱尸体罪、包庇罪等。张秋萍涉嫌非法拘禁、侮辱、包庇等。”
局领导与检察院的同志低声交换意见。最终,领导看向秦述,目光复杂,但最终缓缓点头:“推理严密,基于证据。虽然关键物证缺失,但现有的照片和痕迹链,加上这份逻辑推演,足以形成内心确信,并指导后续侦查方向。秦述,干得漂亮。”
压在会议室上空近十天的沉重阴云,似乎被这道理性之光,撕开了一道裂缝。
苏璇的摄像机,记录下了这一刻。她看着屏幕前那个身影挺拔、目光坚定的法医,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敬佩。
然而,推理终究是推理。要让这份基于物证的推论,成为无可辩驳的定案结论,还需要最后一步:撬开那三颗被亲情、愧疚和谎言层层包裹的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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